各相关学院、导师及研究生:
为切实保障博士学位论文质量,自2018年起,我校博士论文将全部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评审。相比往年,博士论文检测、评审时间有较大变动,现将《关于2018年上半年博士、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、评审、答辩等工作的通知》印发给你们,希望各学院认真组织落实,并及时通知导师和研究生。
一、学位申请资格审查
(一) 审查材料:
1、《吉林农业大学博士/硕士学位申请材料》一式二份;
2、课程学习成绩单一式二份;
3、个人培养计划;
4、开题报告;
5、实践环节;
6、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;
7、简装学位论文一本;
(二)工作程序:
1、各学院研究生秘书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,对提出学位申请研究生的课程学习、培养计划实施、开题报告、中期考核、实践环节、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等培养环节进行资格审查,审查通过者,方可进行学位申请。其中:
(1) 3月30日下班前各学院秘书应完成课程学习、培养计划、开题
报告、中期考核、 实践环节等环节审查,并将审查结果汇总表提交研究生院(附件1,纸质版、电子版)。
(2) 5月18日下班前各学院秘书应完成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文章审核,并将本学院审查结果汇总表提交研究生院(附件2,纸质版、电子版),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文章由研究生院完成审核。
2、各学科负责人、指导教师应依据《吉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》(吉农研字【2013】4号)相关要求,认真审查研究生撰写的学位论文格式,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入论文评审环节。
3、各类研究生培养费全部缴齐者方可受理学位申请。
二、学位论文检测工作
1、检测依据。《吉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暂行办法》(吉农研字【2013】3号)。
2、检测程序。所有申请学位人员必须参加学位论文检测,学位论文初检、复检工作由研究生所在学院负责组织;终检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统一检测。
3、检测时间:
(1)博士
初检时间:3月12日;复检时间:3月16日
(2)硕士
初检时间:3月27日-3月30日,具体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商定
复检时间:4月2日-4月3日,具体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商定
4、命名格式(电子版论文):
学号-作者-博士/硕士-专业-导师.doc
三、学位论文评审工作
1、评审方法:博士学位论文全部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评审,硕士学位论文按照比例抽取校外双盲评审,此项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;其余论文由各学院统一组织送审,论文评阅专家,至少有1人为校外专家。
2、论文提交要求: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全部采用“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系统”进行评阅。盲审封面内容应隐去作者和导师姓名,正文不含致谢、独创性声明及作者简介等信息。
3、论文评审时间安排:
3月20日下班前,博士研究生按照规定格式提交学位论文(具体要求另行通知)
4月8日,研究生院将抽查硕士论文名单反馈至各学院;
4月9日前,各学院研究生秘书指导学生将论文上传至论文评审系统;
5月20日前,完成博士、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工作,并及时反馈论文评审结果和意见。
四、学位论文答辩工作
1、各学院以学科为单位对通过评审的学位论文统一组织答辩,完成论文答辩工作。
2、时间安排:
5月20日--5月30日各学院组织论文答辩,答辩委员会秘书应及时将答辩后的材料转交给学院研究生秘书。
6月5日下班前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完成学位评定工作,并按时提交以下材料,研究生院根据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汇总、整理相关材料,逾期将作为自动放弃本次学位申请处理。
(1)各类研究生学位论文(电子版)、本人和指导教师亲笔签名的独创性声明、学位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原件1份;
(2)各学院授予博士、硕士学位相关材料;
(3)各学院评选校级优秀博士、硕士学位论文相关材料;
(4)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纪要;
6月6日--6月10日,研究生院组织完成学位论文终检工作。
吉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
二O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