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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确定刘秀奇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

2017-05-04  点击次数:

经支部委员会研究,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,将刘秀奇同志列为发展对象。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,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:

刘秀奇,女,汉族,博士学历,吉林省长春市人,1981417日出生,200991日参加工作,现任吉林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师,副教授。该同志于20157月提出入党申请,20163月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,培养联系人王朝辉、陈红。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,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,在听取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支部委员会2017411日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,201753日被列为发展对象。

公示时间为201753日至59日(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)。公示期间,党员和群众可来电、来信、来访,反映其在理想信念、政治立场、思想作风、工作表现、群众观念、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。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。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,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。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,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,弄清事实真相,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。

学院联系地址: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书记室(理科楼242室)

联系电话:84532902

组织部联系地址:吉林农业大学党委组织部(主楼306室)

联系电话:84533504

中共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(盖章)

201753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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